仁化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和测绘事业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主要 职责是:
1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土地、矿产、测绘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 加强国土资源的法制建设,拟订本县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。
2、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、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规划、 地 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等工作;指导、审核全县各镇和开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,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上报省、市人民政府审批前的审核工作。
3、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,实施土地用途管制,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实行 管理;组织编制未利用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等规划;对开发补充耕地实施检查监督,确保本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
4、统一管理本县城乡地籍,制订地籍管理措施, 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变 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及动态监测等工作;负责土地权属确认、登记和发证等工作。
5、负责农地转用、集体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划拨等工作; 承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的建设用地的审查、报批等工作;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抵押、作价出资、转让等工作;实施对镇、村建设用地管理;制定有关管理办法,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的流转管 理,规范土地市场。
6、负责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测,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,实施地价管理。
7、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授予的登记、变更、注销等管理工作; 组织矿产资源调查,负责 采矿许可证的年度审核,对矿产资源的开发、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 理和地质环境保护;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服务。
8、依法查处未批先用和无证开采的土地违法案件和违法开采案件; 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产 开采权属纠纷,接待处理来信来访,确保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矿产资源法》的贯彻实施。
9、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、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; 负责测绘 任务登记、管理测绘和协助编制地图工作,并负责对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。
10、负责做好土地税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等工作。
11、负责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,管理各镇国土资源所和矿产管理站。
12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下属事业单位:
仁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
仁化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
仁化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
仁化县董塘矿产资源管理站
仁化县地产评估事务所 |
一、局领导班子结构
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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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 名 |
职务 |
分工 |
| 1 |
陈喜年 |
党组书记、局长 |
主持全局工作 |
| 2 |
卢
斌 |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|
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|
| 3 |
罗元发 |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|
分管建设用地、规划、储备交易、出让、审批等工作 |
| 4 |
彭长永 |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|
分管地籍、人秘、测绘、基层国土资源所等工作 |
| 5 |
邓晓薇 |
党组成员、执法监察队队长 |
法律、法规宣传以及执法监察、信访等工作 |
二、内部机构设置
人秘股、建设用地股、地籍股、规划股、矿产资源管理股、执法监察股。 |
负责职能内全部人事、劳动、工资、福利工作;负责局机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;负责局机关的文秘、档案资料和日常行政事务;协助局领导加强国土所和各单位的思想教育和各项管理工作;起草局上报下发文件、审签和报表工作。 电话:0751-6352633 传真:0751-6359375
信箱:rhgtz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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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管理、执行农用地转批制度;负责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查、申报、审批工作,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;负责村民宅基的规划、审批及管理工作。
电话:0751-63593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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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股
负责拟定短、中、长期土地利用规划、专项规划;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管护措施的实施工作;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检查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;制订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计划,对宜开发土地项目进行调查、规划;抓好耕地保护宣传工作。
地籍股
负责全县土地转让(变更)、出租、抵押的土地权属调查、土地登记、核发土地使用证书;认真做好日常地籍变更登记、统计工作,有效实施“持证用地、凭证交易、以证管地”的土地管理原则;组织指导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,城镇地籍调查,变更调查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;密切配合有关股室工作,严格把好发证关。
联系电话:0751-6359377 |
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和矿区范围划定;负责有关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、发证和管理工作;负责矿产资源开发、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;负责矿业秩序治理整顿,协调处理有关采矿权争议纠纷;负责组织对矿山企业的年度检查和“三率”指标审核工作;负责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利用的动态管理和矿产开发统计报表工作;依法征收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。
电话:0751-6352538 |
负责监督检查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法律、法规的执行情况;负责拟订土地和矿产执法监督、违法案件查处有关规定;负责信访工作;受理和查处土地、矿产信访案件;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。
电话:0751-635982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