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化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和测绘事业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主要 职责是:
1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土地、矿产、测绘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 加强国土资源的法制建设,拟订本县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。
2、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、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规划、 地 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等工作;指导、审核全县各镇和开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,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上报省、市人民政府审批前的审核工作。
3、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,实施土地用途管制,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实行 管理;组织编制未利用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等规划;对开发补充耕地实施检查监督,确保本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
4、统一管理本县城乡地籍,制订地籍管理措施, 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变 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及动态监测等工作;负责土地权属确认、登记和发证等工作。
5、负责农地转用、集体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划拨等工作; 承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的建设用地的审查、报批等工作;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抵押、作价出资、转让等工作;实施对镇、村建设用地管理;制定有关管理办法,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的流转管 理,规范土地市场。
6、负责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测,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,实施地价管理。
7、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授予的登记、变更、注销等管理工作; 组织矿产资源调查,负责 采矿许可证的年度审核,对矿产资源的开发、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 理和地质环境保护;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服务。
8、依法查处未批先用和无证开采的土地违法案件和违法开采案件; 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产 开采权属纠纷,接待处理来信来访,确保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矿产资源法》的贯彻实施。
9、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、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; 负责测绘 任务登记、管理测绘和协助编制地图工作,并负责对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。
10、负责做好土地税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等工作。
11、负责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,管理各镇国土资源所和矿产管理站。
12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一、局领导班子结构
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:
陈喜年 局长
卢斌 副局长
蓝红养 副局长
罗元发 副局长
彭长永 监察大队队长
二、内部机构设置
人秘股、建设用地股、地籍规划股、矿产资源管理股、执法监察股。 |
一、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, 负责文秘、综合调研、政务信息、保密、档案、综合统计、安全保卫、行政后勤工作; 二、负责党务、宣传教育、工、青、妇、计生、老干等工作; 三、负责财务、资产和物业管理。
电话:0751-6352633 传真:0751-6359375
信箱:rhgtz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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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全县建设用地项目审核和报批工作、存量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、土地使用权划拨、旧城区改造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管理;
二、负责农用地转用、征用土地、收回土地;
三、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、村民住宅用地管理;
四、制定和审核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、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;
五、审核、发布建设用地信息。
电话:0751-6359379 |
一、拟定和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;
二、组织全区土地资源现状调查、动态监测、地籍权属调查、变更调查及统计;
三、承担土地确权、登记、发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租赁、抵押、作价出资、终止等的权属管理;
四、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复核验收工作;
五、组织土地信息系统建设;组织和承办调处土地权属纠纷。
电话:0751-63593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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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,指导与审核县级矿产资源规划;
二、负责采矿登记审批发证,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的管理工作,调处采矿权争议和纠纷,协助查处有关违法案件;
三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,组织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年度检查;
四、负责本区域矿产资源的储量登记、统计和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工作;
五、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。
电话:0751-6352538 |
一、负责组织、监督检查有关土地、地矿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实施;
二、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调处土地市场纠纷,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,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,协调复议和应诉工作;
三、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土地、地矿、测绘违法案件,以及有关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工作;
四、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;
五、配合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违反土地、地矿、测绘管理法律、法规的行为;
六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、地矿、测绘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。
电话:0751-6359825 |